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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眼起,我就知道,我已无法躲避过去的一切,它就在今天,在此刻这个将来出现了。
  我情不自禁地想起当初和桃叶一起看这部电影,也就是《简爱》时的情景,我记得,每当身世坎坷的简爱和孤傲的罗切斯特在一起时,她的脸上都会亮晶晶的,我原来一直以为只是剧情打动了她,今天才知道,打动她的不单单是剧情。我当时还嘲笑了她的多愁善感,如今看来,却多像是在嘲笑我自己?
  尽管,男人也有这么多眼泪实在让我惊讶,可我并不因此就不让自己流泪。这一次,我对自己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晚上,当我离开上海的时候,突然感到有些若有所失,仿佛身上有什么东西不见了。我知道,这当然不是因为我的眼泪流得太多而使体重减轻的缘故。我站在火车的车门后,看着迷离的霓虹灯渐渐远去,直到外面什么也看不清楚,才回到了座位上。
  30
  “哦,回来了。”
  下课后,我像往常一样踢了踢宿舍的门,很快,穿着一件厚厚的军大衣的高前就开了门,向我打了个招呼后,他马上又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捡起一本书看了起来。我用脚把门踢上,放下书包,然后走到桌子前,想看看高前在看什么书。
  冬日的阳光从窗外射进来,整个宿舍都显得格外明亮,也暖和了许多。看着高前仍然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我有些怀疑自己的眼睛。因为,自从这间宿舍只剩下我一个人后,每次回来,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高前还在的时候的样子。所以,一开始,我以为自己看到的依然只是想像而已。可当我走近高前,看见他苍白的面色和略微有些发胖的脸庞时,才终于反应了过来,坐在我面前的高前并非虚幻的心像,他是真的。
  我当然难以相信这是真的,因为暑假就有人说他要出来,可一直等到10月底也没见到他的影子,没想到大家都绝望了,他反而出来了。
  “高前?真的是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兴奋地打了一下他的肩膀,恨不得一把把他从椅子上拉起来,拥抱一下。“大胡子知不知道?”
  “刚到,还没来得及去找他。”高前似乎有些腼腆,就像什么灰尘落在他身上了一样,抬手轻轻地掸了掸自己的肩膀,然后看了我一眼就把目光闪了开去。
  “你等着,我这就去给他打电话,他一定很高兴。大家早就在等着你出来了。”我不以为意,还沉浸在兴奋之中。
  “不用了,这样太麻烦了吧?”高前从桌子后站了起来。
  “说的也是,干脆,我们现在就去找他算了。”我看了一下手表,“这个时候,他应该还没吃午饭。”
  “能不能等一会?”高前忽然很不好意思地问。
  “什么事?”我以为他要去洗手间什么的。
  他把手里的书翻了一下,“我想再看一会这本书。”
  见易别难(14)
  我看了一下,原来不知道是谁扔到这里的一本王朔的小说集。
  “没问题,你再看一会好了。我先去打瓶开水。”我笑了,觉得高前这么一客气,还真让我有些不习惯,他简直和一个刚进大学的新生差不多。
  高前点了点头,重新坐到了椅子上。可能有些感冒,他坐下去后,擤了一下鼻涕,然后直接用手擦了擦鼻子,拿着那本书继续看了起来。
  因为刚下课,校园里闹哄哄的,高音喇叭里正在播放着刺耳的音乐,刚巧太阳又好,似乎春天突然来临,到处都是背着书包或者拿着饭碗边走边吃的人。我提着开水瓶,走到公用电话亭,给大胡子拨了个电话。果然,当他听到高前已经出来时,立即在电话里叫了起来。
  “你们等着我,先不要吃饭,我马上就来。”
  我回到宿舍,看到高前还在那里看书,在我进去的一刹那,似乎还在微笑,可看到我后,他却赶紧抿上了嘴唇。我给他泡了一杯茶。我本以为高前会和我聊几句,可他好像并没有这个意思。接过我的茶杯后,就又把眼睛盯到了那本书上。
  这让我多少感到有些尴尬。我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不把大胡子要来的消息告诉他,准备到时候让他惊喜一下。我往窗外望了望,大胡子的摩托车的声音还没有传到耳边。屋子里有两个人还这么安静,我真有点不大适应。为了让气氛变得热闹点,不再这么沉闷,我故意很响地拖开椅子,也不管录音机里放着什么磁带,随手就按下了放音键,然后,给自己也泡了一杯茶。
  录音机的磁带啦啦地转动了一小会儿后,突然响起一阵琴声,接着就是鲍勃迪伦用沙哑的嗓子演唱的那首《答案在风中飘》。这首歌在这个时候出现,我倒是没想到,但我想,高前听到这首歌应该不会觉得陌生,也许,他还会像过去一样,听到这熟悉的旋律,会像我一样跟着录音机哼唱。在歌声中,我偷偷地瞥了高前一眼,本以为他会侧耳倾听,可他似乎已完全被小说所吸引了,不仅没有被歌声所打动,甚至连头也没抬一下。
  一个人,要望多少次,才能看得见天空。
  一个人,要流多少泪,才能理解别人的哭泣。
  我忽然觉得自己很无聊。我不知道他是真的没听到,还是不想听?我弄不清楚。不知为什么,好像就在这一刹那,高前在我面前突然变得陌生起来,但这种陌生并不是那种陌生人之间的陌生,不是,它是那种曾经亲密无间,可因为某些琐事发生龃龉后所产生的距离感和不自然。鲍勃迪伦的嗓音似乎也突然变得虚假起来,我一遍一遍地反复听着这首歌,觉得它一点也不像我过去认为的那样,是一个男人对自己所走过的道路的饱含沧桑的倾诉,而是充满了无奈、痛苦的情绪,甚至还有一丝对自己的察觉不到的讥讽和不屑,以及一种淡淡的虚无感。
  高前一直不为所动。我咔嚓咔嚓地按着录音机的倒带键和放音键,不知如何是好,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白痴一样,控制不住自己的手指头。幸好窗户外面终于响起了摩托车的轰鸣声,才把我从这种说不清的情境中拉了出来。
  大胡子到底是经历过风雨的老同志,比我成熟,见到高前后,似乎并不像我在电话里所感觉到的那么激动,他只是很客气也很平常地和高前握了一下手,寒暄了几句。高前对大胡子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显然还是非常惊喜,但我注意到,除了在大胡子进门时,他忍不住朝我看了一眼,眼睛陡然亮了一下外,从头到尾,他似乎一直在竭力克制着自己明显有些激动的情绪,不让它流露出来。
  可能是阳光有些强烈,从宿舍一出来,高前就把眼睛眯了起来,而且,他还不知从哪里摸出了一副墨镜戴在了脸上。这让我不禁觉得有些滑稽,毕竟不是夏天,太阳再刺眼,好像也没到这种戴墨镜的地步。所以,迎面走过来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朝高前看上那么一两眼,有的还盯着我们看,大概,他们把我们当成高前的保镖,而把高前当成了哪个不想让人认出自己真面目的影视明星了。也许,高前也觉察到了这一点,很快,他就又把墨镜摘了下来。只是,不知为什么,一直走在路边的他马上又把大衣的领子竖了起来,遮住了自己的脸。似乎,他很害怕被熟人认出来。这和他以前真是判若两人,过去,我们走在校园里时,高前恨不得所有的人都上来和他打招呼,而事实上也是这样,就因为我们经常走在一起,很多人才认识了我。可今天,不要说碰见熟人了,哪怕仅仅是从在校园中走过,好像都让他感到很不自在。我还从未见过他在躲避迎面走过来的人时会如此笨拙,就像一个在自行车驶过来时拿不定主意的人一样,他有好几次都和别人撞到了一起。
  大胡子也一定看到了高前这副好笑的样子,但他可能并没有多想,依然和我边走边聊晚上如何为高前设宴洗尘的事。可是,当我们在校门附近的一家过去我们常去的小饭店的一间包房里坐下,小姐刚给我们沏好热茶,大胡子拿过菜谱正准备点菜时,高前忽然提议还是回到学校,到食堂里去吃。
  见易别难(15)
  “怎么?”大胡子有些不理解。
  “这里人太少了。”高前嗫嚅着说。
  大胡子回头困惑地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高前。我也感到奇怪,高前刚才是很怕见到熟人,现在突然又提出回去,那不是有可能碰见熟人了吗?
  “我的意思是说,我们还是到食堂里去吃热闹点,这里太冷了。”
  “空调刚开,马上就热了。”大胡子拿起遥控器,嘀嘀按了两下,把温度又调高了些,空调的声音立即变大了。
  我看看高前,他的嘴唇动了一下,好像并不想接受大胡子的这个建议。
  “走吧,我们还是回去好了。就我们三个人吃,确实太冷清了。”我说。
  大胡子看我真的从椅背上拿起了外套,虽然脸上有些不快,可还是站了起来。
  这一顿饭让人吃得很不舒服。因为,他只在食堂坐了一小会,就又觉得食堂里人太多了,最后,我们只好把饭端回宿舍吃。
  31
  不过,晚上更糟。因为中午好歹高前还出来了。到了下午,就在我们准备出发,到外面的一家饭店去参加大胡子安排好的酒宴时,高前忽然倒在床上,说他有点不舒服,无论如何都不能去赴宴了。我问他需不需要看医生,他躺在床上向我摆了摆手,说他只要睡一觉就好了。
  我犹豫了一下,觉得这件事太过突然,但高前的脸色似乎确实和刚才有些不一样。我想了想,给他倒了一杯热水,只好一个人去了饭店。
  在闪亮的装饰灯光下,这家闻名遐迩的大饭店在逐渐降临的夜色中显得金碧辉煌,一个穿着红旗袍的服务小姐把我带到了大胡子订的包房前。透过玻璃拉门,我看见包房里面老朋友济济一堂,只在中间空了两个位置,桌子上琳琅满目地摆满了杯盘碗碟,当中是一个很大的奶油蛋糕,大胡子正笑着在往一根蜡烛上点火。听到拉门声,屋内的灯忽然熄灭了,在黑暗中,大家一起对我唱起了那首祝你生日快乐的歌。
  “好了,高前,还愣在那做什么,快过来,把蜡烛吹灭,我们好一起喝酒。”一个朋友对我嚷道。
  “是,欢迎你重回未来。”一个朋友也笑着说。
  我正准备解释,大胡子已经发现了门外就我一个人,他把灯啪的一声打开,屋里的灯一闪一闪,重新亮了起来。
  “高前呢,是不是上厕所了?”
  “他没来。”我解释说。“出门的时候,他突然不舒服,来不了了。”
  “没事吧?”大胡子问。
  “没事,他说他休息一下就过来了。”
  显然,这个消息让大家都感到既突然又失望,刚才那股欢快的气氛一下像屋里的热气一样消失了。我把门拉上,看了还在那里发呆的大胡子一眼。“外面降温了,跑了这么远,我也饿了,怎么样,开吃吧?”
  大胡子反应过来。“好的,今天我们先吃,热下身,改天我再安排一下,再正式迎接一下高前。”
  遗憾的是,大胡子的这个计划后来并没有实现。这倒不是他食言,而是高前觉得,既然我们都已经聚过了,再把大家叫到一起,也没这个必要。看到已经变得沉默寡言的高前对此兴趣不大,大胡子也就没有再勉强。
  这只是个开始。高前也不仅仅是对这件事提不起精神,他好像对任何事都不再感兴趣了。在这次聚会不久,大胡子想让高前散散心,特地在一个星期天约了几个漂亮女孩,买了一大堆吃的东西,还买了一些啤酒,趁着天气好,来拉高前一起去爬紫金山。可是当他一大早兴冲冲地赶到学校来叫高前时,高前却说他没时间,因为他要写毕业论文。实际上,这只是一个借口,他的毕业论文早在去年就已经写好,只是后来没有参加答辩而已。
  大胡子只好又像上次一样,拉着我和三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姑娘百无聊赖地爬了一趟紫金山。因为大胡子和其中的一个女孩是朋友,两人几乎是寸步不离。所以,一路上,我只得强颜欢笑,陪剩下的两个女孩谈天说地,帮她们背包,拍照,拿衣服,找厕所,就差把其中的一个姑娘从山上背下来了,她在下山时突然说自己脚崴了。我当时一听眼就绿了,她的脸顿时变得难看得要命,好在她站在那里活动了一下后说没事,我的视觉才重新恢复了正常。
  下午,我回到宿舍,发现高前正在睡觉。把他从床上叫起来后,他问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我让他看了看窗外西斜的日光,他才明白过来,他已经快在床上睡了一天了。
  他不仅在回避我们这帮过去的朋友,还在回避我们过去的生活。这学期还没结束,他就从宿舍里搬了出去,住到了别的地方。我问他怎么回事,他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他只是说他晚上要看书,怕影响我休息。
  见易别难(16)
  这个原因当然是假的,我晚上也看书。真正的原因也许是我们影响了他的休息。他回来后,大家又开始经常聚在我们宿舍聊天。但每次他都一个人拿本书沉默地躺在床上。有时他竟然在我们的吵闹声中酣然入睡,这不禁让每个人都觉得有些尴尬。可时间一长,大家也都习惯了,不管他在干什么,自己该干什么还干什么,聊天,打牌,听音乐,喝酒,就像他不存在一样。
  他搬到新宿舍后,我曾经去看过他几次,房间很小不说,还是五个人住一起,整个房间里堆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而且,我第一次去,被他们宿舍的人拉到一起打了个通宵的八十分,同时,还听了一夜的专谈人的性苦闷的广播节目《心灵之约》,一句话,这里的条件远没有我们原来的宿舍好。但这里却有一个我们的宿舍没有的条件,他的同屋在高前搬来之前,没有一个人认识他,了解他,知道他过去是个什么样的人。
  也许,他要的就是这样一个环境,而不在于影不影响我休息,或者自己的休息被不被别人影响。
  我们见面的次数也因此少了起来,有时即使在校园里偶尔碰到,也只是点点头而已。只有一次,我在路上遇到他,走过去后,他忽然掉过头来问我,桃叶怎么样了。我告诉他,桃叶已经死了。他似乎很震惊,有一瞬间,他脸上的刻板的表情突然像冰一样融化了,露出了原来的那副我曾经非常熟悉的神情。但很快就又不见了。天正在下着小雨。我看到像冰一样透明的雨滴从高前雨伞的伞骨缓缓落下,砸到地上,发出了钟表的指针走动的声音。
  “什么时候?”他犹豫了一下问。
  “今年春天。你出来之前。”
  “怎么死的?”
  “自杀。”
  “自杀?”高前惊讶地看着我,刚才的那副神情又出现了。
  “知道桃叶为什么突然退学吗?”我问。
  “不清楚。”高前踌躇了一下。
  “她爱上了她过去的一个中学老师,她之所以退学回家,为的是要嫁给他。”看着高前变大的眼睛,我干脆接着说了下去。“但是那个老师拒绝了她。”
  “我明白了。”这一次,高前的面孔没有变回去,他的脸似乎重新变瘦了,变成了以前的那个样子。所以,他就不知不觉地像过去一样点了点头。“我说过,桃叶这样的人现在已经很少了,她是那种很古典的人。”
  看我没有吭声,他的目光越过我的脸,向远处灰白的天空望了一下。
  “你没事吧?”
  “没有。”我想了想,觉得事实也的确就像我说的那样。
  “那就好。”他的脸忽然又变了回去。“因为,桃叶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这样去死总比我们这样活着好。”
  我以为他还会说下去,谁知他把雨伞往前举了一下,从我身边走了过去。我突然感到,自己的心就像这冰凉的雨水一样,一下子掉到了潮湿的路面上。我想起过去我们曾一起讨论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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