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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我说过,有时候,世界就是这样不讲道理。不知道,如果高前听到我这么说,他会怎么想?会不会也像过去一样说一声,精辟。
  可有时候,世界就连这么短暂的一个时间也不给我们。
  第四章 见易别难
  见易别难(1)
  23
  “你怎么说走就走,也不先对我说一下?”
  当我告诉方湄,我已经买好了回家的车票的时候,她似乎有些不高兴。
  “我也是昨天路过火车票预售厅时,临时决定的。”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解释说。“现在你可千万不要挽留我,你不知道,每次我在家里住不了几天就想回来,可真要离开了,却又很想回去。就像现在一样,虽然马上要走,可心里也很矛盾,你一劝我,我要是一动感情,留下来了。那我可就回不成家了。”
  “放心,我不会劝你的,你走好了。要是你真想留下来,是不会这么嗦的。”方湄看了看我说。
  我忍不住笑了,方湄的确说中了我的心思,如果我真的想留下来,我就不会去买火车票了。可方湄不知道,我说的自己的那种矛盾的情感,却也一点都不假。
  方湄想去送我,但被我拒绝了。我一直不是很喜欢送别的场面,我总觉得,送别的时候人会变得特别的虚假。因为,人在这个时候不得不扮演一种传统的,习惯的悲情角色,尤其是火车将开未开之际,两个人在站台上磨磨蹭蹭,等待开车的笛声鸣响的时候,非常不自然。因为这时,该说的话已经说尽,不该说的话也还是一样不会说,但又不得不找点什么来说说,真是让人痛苦不堪,所以,火车的笛声一响,送别的人和将要乘车离去的人都会如逢大赦,赶紧转身离去。
  之所以会是这样,我想主要还是因为我们所生活的时代变了,和过去不一样了,在这个多变的时代里,我们固然太容易离别,却也太容易聚首,我们常常说再见,可这个再见就像是一个可怕的魔咒,逼得我们真的时时再见,其实,有时我们说再见时,我们是希望一辈子也不要再见到对方。我们是希望我们就此分手,不再见面。
  然而,在火车即将启动的一刹那,当我看到站台上稀稀拉拉的送行的人群在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一样缓缓走动时,却突然很想见到方湄,希望看到她在车窗外向我招手,希望她跟着咯噔咯噔滑行的火车在站台上奔跑,我想,我一定会冲下火车,不顾一切地和她拥抱在一起,我要告诉她,其实,我哪里都不想去,我只想和她在一起。
  这当然是个幻想,因为,和方湄回去以后,我还是一样会觉得无聊,会无所事事,所以,我克服了自己这种软弱的可笑的情感,紧紧地闭上了眼睛,靠在座位上打起了盹。
  回到故乡焦作那座马路宽阔的北方小城,每天在从南向北逐渐升起的街道上骑着自行车,你会感到越来越沉重,也越来越累,可这种感觉让人充实。远处的太行山高耸的山脊和阳光下干燥的空气,蓝色的天空,路边的高大的白杨树,以及在风中哗啦哗啦响个不停的树叶,都让人的心情变得空阔,旷达了许多。
  此刻,我已不再是一个在校的大学生,我的身份是宏运公司的职员,每天负责接待前来购买公司产品的客户,并答疑解惑。我们的公司,就在太行山的山脚下,像个农场。每当有客户光临,我会带着他们到我们公司后院的一排排由石棉瓦搭起来的养殖场里,去看看我们公司的产品。那些产品个个活蹦乱跳,在太阳下的小池塘中游来游去,身上棕色的毛皮闪着诱人的光芒。我会详细介绍它们的习性,以及常见病的预防措施。当然,最重要的是,我要告诉他们,如果购买我们的产品,他们将发财致富。因为,我们会回收我们的产品,然后再卖给更多的人。
  对了,我几乎已经忘记了我们的产品的学名,它叫海狸鼠,也称河狸,是一种啮齿类动物。虽然长得不好看,但从理论上说,它的毛皮可以制作大衣,肉可以食用,生殖腺的腺体还可以制成名贵的香料,还是很有价值的。至于我们公司,却并不想把海狸鼠搞成那么多东西,前面我已经说过,我们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让人来买它,让它生产出更多的产品,然后我们低价回收,再高价卖出,然后让更多的人来买。
  这就是我的老板,也是我父亲早年在军队服役时的亲密战友史叔叔的梦想,他希望有朝一日,在中国,所有的人,不分男女,不分老少,不分城乡,不分贵贱,每个人家里都会养几只由他的公司荣誉出品的海狸鼠。记住,不是毛皮大衣,也不是香料,而是真的活着的海狸鼠,因为,死了就无法回收了。
  不过,这个梦想因为工程巨大,显然不是短时间内可以实现的。对此,史叔叔毫不避讳。
  “能不能实现不重要,关键是要去做。”他边说边假装随便地盯了我一眼。
  我知道,他这是在现身说法,在教育我。回到家后不久,我就又像过去一样感到百无聊赖,于是,他把我弄到他这里,强迫我勤工俭学。
  “我不是不想做事情,是暂时还想不起来做什么事情好。”我想了想说。
  见易别难(2)
  “这好办,先找件事干起来再说,说不定,一边干一边就有了。”他往地上弹了弹烟灰。“只有傻瓜才会像盖房子一样,先弄个图纸,再一步步按图纸去施工。”
  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
  在以后的时间里,我几乎全身心的扑到了卖海狸鼠的事业中去。而且,因为我们的客户基本上是农民,所以,公司里每天都有人下乡。我常主动和公司里的兽医老赵一起在大热天骑着自行车到乡下的客户那里去给海狸鼠看病,喂药。时间一长,我耳濡目染,久看成医。到后来,我已完全可独当一面,像老赵一样,戴着一顶破草帽,背着一个装有注射用的针筒和药物的帆布挎包,骑着一辆破旧的永久自行车,一个人奔走在乡间的坑坑洼洼的小路上,到客户家里去看我们的产品是否运转正常,情况良好。甚至,有一次,我还帮一只海狸鼠接了生。
  晚上回来,冲个澡后,我会和公司里的朋友一起去市里打散装的冰镇生啤酒,一直喝到全身冰凉,然后才摇摇晃晃地抓着咯吱作响的梯子爬到公司的平房顶上躺下来,一边听收音机里播放的流行歌曲,一边看着天上的星星,和朋友们东南西北地闲扯。
  从太行山深处刮过来的阵风是如此让人惬意,几乎让人感觉不到夏日的酷热。天上的星星也忽远忽近,有时似乎会像雨点一样密集地倾泻下来,有时又像透明的气球一样升上高空,而且,越来越高。偶尔,会有一颗流星急速划过,蓝色的夜幕就像天鹅绒的被子似的一点一点把整个大地都覆盖了起来。我们也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深沉的梦乡。
  这些日子是如此了无牵挂,又是如此的自然,随意,以至于第二天醒来后,我常记不清楚自己是第一个睡着的,还是最后一个睡着的。
  可惜,这样的好日子很快就到头了。一天晚上,当我临睡前按照老习惯,把挂在墙上的日历又撕去一页时,突然发现,8月份的日历只剩下两三页了。
  暑假结束了。
  24
  还没有从检票口出来,我就看到了方湄站在接客的人群中在向我挥手。在刺眼的阳光下,她穿了一条宽松的米色卡其布短裤和一件黑色的背心,戴了顶白色的棒球帽,把自己弄得像个正在沙滩上晒太阳的时髦女郎。
  “高前有消息了。他现在被关押在南京的一个看守所里,公安局允许每个月去给他送点生活用品。前一段时间,高前的母亲来过一趟南京,在学校里住了一个多星期,但也没能见上高前的面。”方湄摘下墨镜,迫不及待地告诉我。
  “是吗?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我有些惊讶地盯了方湄一眼。
  “你回家的时候不是提醒我说,你想过几天清静日子,让我别和你联系吗?”方湄哼了一声,戴上墨镜。“说老实话,要不是你自己说你今天到南京,就是白给我钱,我也不愿在这种大热天来这种鬼地方当迎宾小姐。”
  “那倒也是,”看她有些不高兴,我忙向她道歉,“怎么样,中午我请你吃饭。”
  “这还差不多。本来就是,人家一大早起来接你,在太阳下站这么久,没有功劳还有苦劳呢。”方湄从墨镜上方调皮地向我眨了一下眼,“要不然,以后可真没人愿意来接你了。”
  “不会的,不是还有你吗?”
  我搂了一下她的腰,和她一起往公交车站走去。
  大胡子总是那副处变不惊的样子,他一见到我就侃侃而谈。他认为,高前的情况似乎介于好坏之间,也就是说,不好也不坏。这是他经过分析得出的结论。因为,既然公安局还允许亲属探视,送东西,就说明问题不会严重到哪里去,或者说,在公安局看来,高前的问题不严重。不然,按照以往的经验,出了这种事情,一旦人被抓起来后,连死活都不知道,更不要说见面了。所以,高前应该没什么大事,也许,过不了多久,他就会被放出来。
  大胡子告诉我,暑假的时候,有两个警察曾经来找过他几次,想从他这里弄点高前的情况,其中一个,还是大胡子过去的同学。他想,反正高前和朋友们在一起时,也就是聊聊天,听听音乐,还有就是和小姑娘喝喝酒,一起到外面玩一玩,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把大家以前交往的情况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
  不过,大胡子讲的这些事我都没有亲历,更没有实感,所以,尽管他对我里嗦说了一大通,我还是不能想像这种事情到底有什么价值。而且,本来,他不说这么多还好,现在,他这么一说,我感觉,他在应付这件事上,似乎并不像自己说的那么轻松。
  我们坐在南大附近的一家小饭店摆在外面的桌子旁。时间显然已经很晚了,因为我已经连自己手表上的时针和分针都看不清楚了。可不知怎么搞的,坐在我们旁边的一些人似乎和我们一样,也都没有回去的意思。地上的啤酒瓶滚得到处都是。他们也都像我和大胡子一样,光着脊梁坐在椅子上,一人手抓一瓶啤酒在边喝边聊。这种情景,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以前开学的时候,虽然大家也会到外面喝点酒,聊点天什么的,可似乎很少像今年一样,有这么多人都在外面喝酒,又到这么晚了,还不回宿舍。
  见易别难(3)
  不停地喝啤酒,让人的肚子胀得厉害,当我又一次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想去街对面上公共厕所的时候,另一张桌子上也有个家伙晃悠着站了起来。他不仅先认出了我,还口齿清楚地向我打了个招呼。原来是哲学系的一个朋友。我告诉他马上上了厕所就回来和他聊。他说他也要去。谁知这小子走过来后就对我说他来不及了,就在当街掏出了自己的家伙,大胡子看到后,也摇晃着走到了路灯下啦啦啦地尿了起来。
  好像起了连锁反应,那些本来都坐在桌子边的人也都一个个跑到马路边尿了起来。有个小子还童心大发,拿着一瓶啤酒,把瓶口冲着外面放在小腹前,嘴里哇啦哇地叫着,一边跳一边假装尿尿,把啤酒沫喷得到处都是。他的这个神来之笔把大家都逗得格格格地笑了起来,不知是谁开的头,很快,每个人都像他那样抱着一瓶啤酒一边乱叫,一边在街道中间蹦起来。
  开始我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可到后来,我也捂住我笑疼的肚子,拿着一瓶啤酒像只青蛙一样哇啦哇啦地喊了起来。我感到莫名其妙的兴奋,似乎有什么东西随着这喷涌而出的啤酒,一起发泄了出来。可我不久就难受起来,不仅仅是喝多了酒的缘故,我突然觉得很无聊,自己不应该这样,但是,应该怎么样,却又不清楚。
  其实,这些也都是一闪念的东西,我甚至想也来不及想,就看见刚才还兴高采烈的人每一个都像我一样捂着肚子剧烈地呕吐了起来。
  我跪在地上,一只手捏着自己的喉咙喘息着,恨不得把自己的胃像手套一样翻过来,把里面的东西一点不剩的都倒出来。
  这虽然不是我醉得最厉害的一次,但却也许是我醉得最难受的一次,那种醉后的感觉让人恶心,让我不仅厌弃自己,也厌弃所有的一切。所以,直到第二天我被叫到系里接受主管学生工作的老师的训话时,还没有恢复过来。
  25
  看守所的警察老王其实很和蔼。我一见到他当着我的面摘下帽子,挠了挠自己花白的头发,就感觉他是一个比较好接近的人。实际上也是如此。他看看我和方湄给高前送来的几件秋天穿的衣服和一些奶粉,示意我们放在旁边。我忙递给他一支烟,他没有推辞,接了过来。
  “你是高前的同学?”
  “对,我们住一个宿舍。”
  “他没什么事,在里面挺好的,”老王看了方湄一眼,掏出打火机点上烟,“你们放心好了,有什么事,我会和你们联系的。”
  老王可能把方湄当成高前的女朋友了,所以态度很好。
  “那,我们什么时候能见他一面?”我借机问。
  “这个我也不清楚,可能快了吧。”
  老王看了看表,从桌子上拿起帽子戴上,“怎么样,我还有个会,要不我们下次再谈?”
  “好的,谢谢了。”
  我和方湄也赶紧站起来,向他道别。
  几乎每一次,老王都这么客气。虽然还是一直没能见到高前,但时间长了后,似乎给人一种感觉,高前在看守所里的生活和我们在外面没什么两样。开始,我还只是这么想想而已,到后来,也就逐渐把它当成真的了。
  我想,也许,高前在看守所里,也会这么想。而且,我也希望他这么想,尽管事实上就是这么回事。
  “你们还年轻,又是大学生,耽误点时间也没什么,当年我们很多人高中没毕业就到苏北农村去插队,养猪种地的,一干就是七八年,最后也熬过来了。”老王摘下自己的大盖帽,弹了弹上面的灰,“所以说,小张,想开点,不管什么事,都会过去的。”
  我赶紧点头,对老王的这番话表示赞同。实际上,老王只是在自言自语而已。我并没有什么想不开的地方,我觉得很有可能,他是想对高前说这番话,不过,也有可能,他对高前已经说过了。
  “年轻人,容易冲动,不过,不冲动就不叫年轻人了。你说是不是?”老王把我送到了门外,又伸手理了理自己稀疏的头发。冬日的阳光从窗外射了进来,在长长的水磨石走廊上形成了一块块方形的光斑,明晃晃的,刺得老王眨了一下眼睛。老王看起来是真老了,不只是头发少,还满脸皱纹,穿在身上的橄榄绿的警服也皱巴巴的,样子和一个农民没什么差别。我想,这也许是他在农村生活那么多年留下的痕迹。当然,有些痕迹是看不到的。
  我向他告别,从灰色的办公楼里走了出来。在大门口,值勤的警察照例要我出示证件并交还老王签了字的会客单。我一一照办。然后,走出了僻静的看守所。
  外面正是一天中最热闹,也是最暖和的时候,街道上人来车往,汽车司机着急的喇叭声,翻过交通隔离栏横穿马路的行人和乱闯红灯的自行车,蓬头垢面的乞丐,两边的店铺里播放的流行歌曲的喧哗声,还有从一家面包房里飘出来的香味,也都和过去的每一天一样显得生机勃勃。我从熙熙攘攘的人行道上走过,感到这一切如同幻影,但却又如此真实,它让人困惑、厌倦,可又让人向往、牵挂,然而这就是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会冲动,就像老王说的那样,不管是否自愿,我们还会或者总会把自己的生命抛掷到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上。甚至,在我看来,有意义没意义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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